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他线条清晰的侧脸上,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两片小扇子似的阴影。
那一刻,岁月静好,现世安稳,我觉得这就是爱情最完美的模样。
他会在我生理期疼得脸色发白、蜷在宿舍床上时,顶着寒风跑遍半个校园,
只为给我买一杯滚烫的、加足了红糖的姜茶,送到楼下时,耳朵冻得通红,
却还笑着把热乎乎的杯子塞进我手里。他会在我因为一门专业课考试失利,
躲在教学楼后面偷偷抹眼泪时,耐心地帮我分析错题,一遍又一遍,直到我破涕为笑,
然后变魔术似的从背包里掏出一小盒我最爱的提拉米苏。他会在我生日的时候,
绞尽脑汁给我准备惊喜。有一年,他亲手用漂亮的信纸给我写了一本薄薄的“情诗集”,
里面全是他模仿顾城、海子风格写给我的小诗,字迹清隽。最后那页写着:“给潇潇,
我的小太阳。”那本子,被我像稀世珍宝一样锁在抽屉最深处。毕业后,顺理成章地,
我们在城市边缘合租了一个小小的、朝南的一居室,开始了柴米油盐的同居生活。我以为,
我们会这样一直走下去,
毕业、工作、攒钱、买房、结婚、生子……过上最平凡却也最踏实的幸福日子。
我像个不知疲倦的老妈子,心甘情愿地伺候着陈锋的吃喝拉撒。
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挣扎着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,
只为了给他煎好溏心蛋、烤好吐司、热好牛奶。晚上下班回来,累得骨头都要散架,
还要收拾他随手乱扔在沙发、地板上的袜子、T恤、外套。
他总是带着点慵懒的笑意说我:“潇潇,别这么累,太惯着我了。
”而我总是傻乎乎地回他:“我愿意啊。”因为我爱他。爱到骨子里,
爱到愿意为他付出一切,爱到以为这就是天长地久。直到三个月前,我生日那天。
我特意请了半天假,把小小的出租屋布置得温馨浪漫,餐桌上摆着我精心准备的晚餐,
中间放着一个小小的蛋糕。我还偷偷买了一对款式简洁的铂金素圈戒指,
藏在蛋糕盒的丝带下面。心跳得飞快,我甚至...